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
論中國的“道德實體論”思想 [二]

出處--石在天早期文章

然而, “道德實體論”為何是由“創生論、永恆論、完成論”三個部分組成?並且這三者的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?
    道德實體中的“創生論”是由“道”作為一個萬物的根源來說的,因為,如果“道”從一開始就是萬物的絕對標準,那麼“道”就必須是萬物發生的根源。只有這樣,一切救世或救己的活動才是有根據的,那些不因循“道”之法則所作之事將註定是不成立和根本失敗的,所以《黃帝陰符經》[1]有言:“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,因而制之。”
我們看再《道德經》是怎麼說的:
•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……可以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道,強為之名曰大。
•大道泛兮,其可左右。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……
•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
•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勢成之。
•天下有始,以為天下母。
……
道德實體中的“完成論”是“德”[2]功用,因為道德實體如果不是一個冷冰冰的“理”,而是一個有活動能力的 “有情”,他的創生就不會是一個無聊的、偶然的自發過程——他肯定存在其終極目的!故他需要有某種力量來完成。
完成“道德實體”中的“德”在《道德經》中稱之為“玄德”,我們來看經文:
•孔德之容,惟道是從。
•道生之,德畜之,物形之,勢成之。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。道之尊,德之貴,夫莫之命而常自然。故道生之,德畜之;長之育之;成之熟之;養之覆之。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。是謂玄德。
•玄德”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
……
有趣的是,“玄德”的功用力量不在“強”、不在“壯”,也不在“權”與“勢”,而在“弱”,所謂“不有”、“不恃”、“不宰”就是此義,故《道德經》言其“德”為“玄德”——所謂“玄”[3]者,是為了強調此“德”的深奧難明,超越世間法則。
如果用基督教來觀照“玄德”的具體表現,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見基督耶穌就是“玄德”的最佳注解——聖父開創世界,聖子以“弱”的力量完成——十字架上的死亡向世界宣佈了“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。”的真實內涵。
“完成論”總是伴隨著“先知”與“預告”[4]來到我們這個世界〔比如,中國的另一本經典《周易》就在卜筮中探索道德是如何可能的問題。〕。這是為什麼呢?
關於這個問題,我們可以用假設來說明:假如,有某種拯救活動,其道德實踐的結果如果在一開始就不能被決定,那麼道德實踐就是虛無的行為,所以道德實踐者必須創生出載“道”的可靠的工具,這個工具就是“因果相續”的時空結構——使“果”在“因”中即以成立——於此一來,“先知”與“預告”就在情理之中了![5]
    道德實體中的“永恆論”是“道德”實踐作為“實體”的重要標誌,如果沒有“實體”,其道德實踐就會在“創生”與“完成”中出現種種歧義。
    比如,創生者將會是一個有限者,因為沒有永恆的“實體”,就意味著還另有的某個存在可以破壞他的“作品”;
又如,完成者的“作品”將會是有爭議的,是相對的,其善惡標誌可以顛來倒去,歷史的尊嚴註定被有權勢者玷污、改寫、隱瞞[5]。
……
最後,我們還需要知道:“道體物件化的能力”關係到道德實踐是“理”還是“事”的根本。
    如果道德實踐只是一個“理”,那麼,我們肯定會墮落到個人的心性修養之中去,而這種心性修養在本質上只是個人的一個心理臆想,因為不能物件化,故我們沒有真實事件可以為信仰作依據——從此,我們要麼放棄信仰,要麼自欺欺人。
注:
[1] 道家之學又稱“黃老之學”,因其本質相通。《黃帝陰符經》為唐時所出〔著者不詳〕,其宗旨在於如何將“德”與“道”合一,其中的“天人合發”的“盜機”思想是經中之核心。
[2]古文“德”與“得”通用,有“德”才能“得”道,故無“道”者,也無“德”;反過來說“無德”也不能見“道”。在有限者〔比如人之精神主體〕這一面,“德”與“道”是分開的,只有無限者,“德”與“道”才是永遠在一體的。《聖經》言:“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。”
[3] 古文“玄”通“元”、“原”、“黑”,又指“暗昧幽深”,不可見底。
[4]大多數西方學者往往公認猶太文化是一種先知型文化,而事實上中國人有自身獨特的先知型文化,因為先知型文化是道德實體主義的必經之路。
[5]《道德經•第七十三章》言:“天網恢恢,疏而不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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